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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崇信县扎实推进各部门(单位)“三定”规定修订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1-03 】 【选择字号:

 为进一步理顺部门间的职责关系,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崇信县编办多措并举,积极组织各部门(单位)开展完善三定规定修订工作。

 一是严把拟定关。要求各部门对职能和机构编制现状进行全面分析,结合“权责清单”,准确界定职责范围,各部门方案须经班子成员集中会审,主要领导亲自把关后报送县编委。

 二是严把审核关。严格按照“三对照”的方式审核部门“三定”规定,即:对照法律法规,确保职责界定不错位;对照市上对口部门职责,确保上下对接顺畅;对照以往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连续不缺位。同时,与部门反复协调磋商,不断修改完善,确保职权法定、权责匹配。

 三是凸显原则性。针对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核定,坚持严控总量、优化结构的原则。突出职能转变,理顺职责交叉问题,确保权责一致;根据编制数额,按规定的比例设置内设机构;严格按照规定的数额核定部门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