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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崇信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严控总量的通知》精神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2-22 】 【选择字号:

中共平凉市委办公室、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严控总量的通知》下发后,崇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转发了《通知》,并就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新形势下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严控总量,做好控编减编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在严控机构编制总量上关住总闸。严格落实市编委与县编委签订的控编减编目标责任书,除中央和省、市有明确规定或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外,一律不新设机构、不提高机构规格、不增加人员编制,确保机构和人员编制控制在2012年底的总量内。对新增工作任务确需增加机构编制的,严格按照机构“撤一建一、撤二建一、多撤少建”原则办理,所需编制从现有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今年要消化财政预算事业机构2个,消化结构性超编人员185名,确保全面完成控编减编目标任务。

二是在盘活用好编制资源上下足功夫。严格按照“控总量、优结构、保重点、促发展、增活力”的要求,加大编制动态调整力度,积极探索在总量内跨部门跨系统调剂使用编制、连人带编调整、按比例精减收回编制、推行编制结构化管理等措施,确保把有限的编制资源向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重点领域、基层一线倾斜。

三是在严格用编审批上把好关口。按照“编制审批在先”和“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在编制限额内按需进人”的原则,严格执行省、市有关人员交流调动的政策规定,严把人员入口关,不得以任何理由超编进人或违反编制使用审核程序进人。对机关事业单位涉及人员调配、政策性安置、招考招聘等任何形式的新增人员,一律在空编和自然减员指标内安排,并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是在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上加大力度。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牵头抓总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切实加强机构编制工作专项督查和日常督查工作,有力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秩序。对擅自设立机构、违反规定程序进人、私自借调工作人员、“吃空响”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从严查处,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