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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县实现乡镇环保机构全覆盖

【来源:县编办 | 发布日期:2017-12-20 】 【选择字号:

 

崇信县为规范乡镇环保机构设置,更好地适应新形势的环保工作的实际和需要,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向农村延伸,使环保监管真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努力实现基层环保机构全覆盖,

一是深入调查摸底。该县机构编制部门组织专门人力深入环保部门和各乡镇,调研摸清乡镇政府和县环保部门在基层监管的工作职责任务、人员机构和执法力量等情况,在全面摸清和准确掌握基层情况的基础上,形成翔实的规范基层环保机构的意见建议,为规范乡镇环保机构夯实基础。

二是规范机构设置。该县在已设置黄寨和新窑两个环保分局的基础上,设立了锦屏、柏树、黄花、木林等4个乡镇和工业集中区环境保护所,分别在所在乡镇的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和工业集中区社会事务科挂牌。乡镇、工业集中区环保所(分局)的设立,填补了乡镇环境监管空白,延伸了环境监管触角,提高了环境监管能力,切实做到了横到边、竖到底,无缝隙、全覆盖。

三是明确责任任务。明确规定乡镇基层环保所的职责主要是:按法律授权承担辖区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对辖区内排污企业(单位)开展日常巡查,受理辖区群众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访,及时报告区域突出环境问题,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及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及处理;抓好辖区内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任务落实,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日常监管;开展农村环保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