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委编办“三个三”从严从快完成县级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
崇信县委编办“三个三”
从严从快完成县级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要部署,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方案》文件精神,依法依规从严控制议事协调机构设立和运行管理。近日,崇信县委编办集中人力、集中时间,采取“三个三”工作法,圆满完成了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的摸底清理工作,有效推动了议事协调机构精简规范和优化调整改革任务的落实落地。
“三项举措”摸清底数。全面清理议事协调机构情况,摸清清理精简工作对象底数,从根本上增强清理精简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一是印发清理通知。制定印发清理议事协调机构通知,要求县级各部门安排专人对承担日常工作的各类委员会、领导小组、指挥部和联席会议等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梳理,提出清理规范初步意见及建议,上报县委编办汇总。二是梳理历史情况。以2020年崇信县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结果为基础,准确掌握上次清理精简工作中保留、撤销、更名的议事协调机构情况。三是精准掌握现状。查阅近三年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成立、撤销、更名、整合议事协调机构文件;通过发函、电话咨询相关负责人、召开座谈会等,摸清现有议事协调机构情况,准确掌握了近三年的工作开展情况、职责履行、运行成效、存在问题,补充完善了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台帐,确保底子清,情况明,全覆盖,无遗漏,为清理精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个动作”精简清理。紧盯议事协调机构普遍设置过多过滥、调整退出不畅、职能职责交叉重叠等问题,坚持“市、县原则上不设议事协调机构,确需设立的应报上级党委审批“的改革要求,推动清理精简工作落地见效。一是主动“健身”。遵循“依法依规、精简高效、务实管用”原则,逐一核对,对党中央文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需要设置和保留的,初拟保留议事协调机构13—15个左右,待报市委审批后予以保留。二是强力 “减肥”。本次清理精简工作坚持“严控数量、应撤尽撤”原则,对市上审批保留的除外,其余的坚决彻底予以全部撤销,初步考虑一次性精简到位,高效完成优化调整任务,精简率为92%。三是及时“强身”。对于精简了的议事协调机构,全面梳理承担的主要任务,认真分析部门职能特点,理顺职责关系,调整部门职能,将其承担的职责任务明确交由有关职能部门承担、主责部门统筹协调和分管县级领导牵头解决,分清主办和协办关系,明确牵头部门,避免了职责交叉、落空和推诿扯皮现象。
“三套机制”建立秩序。紧跟党中央和中央编委此次议事协调机构改革精神,修订印发《崇信县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着眼审核报批、日常管理、监督检查等关键环节,建立闭环式运行秩序,减量提质,发挥效能,确保议事协调机构改革精神落地落细。一是控量约束机制。本次议事协调机构改革中,除报市委审批同意保留的除外,一般不再设立,确需设立的,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向市委、市政府书面请示报批。二是完善管理机制。明确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全县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县委编办履行归口管理职能,承担控量报批、日常运行、职能职责等职责,充分保障保留的议事协调机构精简高效开展工作。三是落实监督机制。议事协调机构每年底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编委报送年度工作情况。县委办、县政府办会同县委编办对已有的议事协调机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其作为机构编制管理常态化巡察的重要内容,对未正确履职、不按规定运行等行为及时予以反馈并责令整改,推动议事协调机构规范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