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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县不断强化配合约束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3-16 】 【选择字号:

 

近年来,崇信县坚持将配合约束作为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关键环节,不断强化,长期坚持,形成了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把关、相互制约的工作新格局。

一是突出一个“细”字抓规范。规范编制使用审批程序,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审批程序的通知》,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使用申请、编制使用审批、入编手续办理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构建了“机构编制部门核编、人社部门核资、财政部门拨款、经办银行支付”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切实强化了部门间的刚性约束。

二是突出一个“严”字抓监管。严格执行“三个一” 和“五不准”等规定,严控机构编制,确保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在2012年底基数内运转。加大督查工作力度,纪检、组织、机构编制、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定期不定期对“吃空饷”、私自借调人员等问题进行清理清查,依法处理违规违纪问题,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制定《机构编制管理协调配合机制运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纪委、组织、机构编制、监察、财政、人社等部门在机构编制管理中的工作职责,全方位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三是突出一个“实”字抓整改。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采取将超编单位人员向空编单位分流、自然减员、调剂编制等办法,对省委巡视组和“双审”组反馈的超职数配备、结构性超编、实职与虚职兼职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