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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4-06 】 【选择字号:

2016年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适应机构编制工作新形式、新任务,突出督查重点、创新督查手段、加大督查力度、提升督查实效,紧紧围绕机构编制中心工作,立足服务大局,扎实开展督查评估,确保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突出督查重点,推动中心工作有效落实

1.加强控编减编工作督查。全面落实《控编减编工作实施方案》,年内分两次对消化结构性超编、超职数配备干部、“吃空饷”、“双审”问题等控减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落实不力的问题,积极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控编减编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严格执行控编减编工作月报表季分析制度,按时准确上报报表及控减报告,深入开展数据分析和评估,制定相应的工作推进措施,确保实现两个“只减不增”目标。

2.加强简政放权和重点领域体制改革督查会同县审改办,适时对简政放权政府职能转变,综合行政执法、司法、审计、环保等行业体制改革后运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点督查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承接情况是否落实到位,有没有明取暗不取,变相审批的问题;是否对权力事项流程图及时完善变更,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确保承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切实落地和行业体制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3.加强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督查重点做好机构改革后“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新机构运行情况、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后执行情况的督查评估,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三定”规定落实到位。

二、创新督查方式,着力提升督查效能

5.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进一步增强部门(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意识,扩大社会宣传面,营造遵守机构编制纪律,维护机构编制权威性的浓厚氛围,提升政策影响力。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12310”举报电话的接听、受理和答复工作,做好网站留言办理,认真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线索,确保反映的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6.不断健全完善督查机制。继续将乡镇(园区)、部门执行机构编制纪律等情况纳入全县党建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不断增强督查的权威性。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机制,强化与组织、人社、审计等部门的联合监督检查。坚持专项督查与平时督查相结合,对阶段性重点工作采取电话督促、发督办函、现场督办等方式督促落实,形成多层次、经常化、制度化的督查工作机制。

7.切实提高督查实效。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听、查、谈、访等多种方式,客观反映工作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确保督查取得实效。督查后,要形成书面《督查通报》,提出针对性强、可操作的对策建议,提交有关会议审定后,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督查结果将作为受理审批机构编制事项和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严重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

三、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高督查水平

8.注重加强调查研究。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前瞻性、规律性,注重运用辩证思维、战略思维、全局思维,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重点行业体制改革和事业编制结构化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创新督查方式的思路和举措,努力形成可操作、能推广应用的调研成果,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9.注重制度机制建设。前移监督检查关口,把监督检查贯穿于机构编制审查、审批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机构编制调整事项考察评估制度,凡提交编委会和编办主任会审议的机构编制事项,编委督查室都要深入一线考察,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立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制度,每年初结合全年机构编制重大改革事项和重点工作任务,确定督查专题,制定下发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分期分批开展督查。

10.注重督查队伍建设。深入学习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增强督查干部的大局意识、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督查业务培训,掌握督查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提升谋划全局、沟通协调、调查研究、开拓创新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建设敢负责、有办法、守纪律、求实效的监督检查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