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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大力推进乡镇卫生院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机构职能整合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9-05 】 【选择字号:

    为优化配置乡镇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建立完善服务体系,灵台县按照省、市要求,扎实推进乡镇卫生院和计生服务中心机构和职能整合工作。
    一是优化结构合理配置机构职能。整合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与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职能,在各乡镇卫生院加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健康教育所”牌子,隶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乡镇政府双重管理,不再保留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合后,乡镇计划生育工作仍由各乡镇政府负责;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和健康教育所主要承担辖区内妇女儿童保健、日常病防治及计划生育服务八项任务,负责辖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工作。
    二是整合资源妥善划转人员资产。将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编制对应划入乡镇各事业中心,同时对乡镇卫生院编制进行重新核定;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员结合乡镇意见和本人意愿,调整到本乡镇其他空编的事业单位或卫生院;各乡镇原计生服务中心配备的有关计生医疗设备、器械、药品等资产登记造册后移交乡镇卫生院。
    三是分工协作切实抓好任务落实。制定了《灵台县乡镇卫生院和计生服务中心机构职能整合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编办、人社、卫计、国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机构职能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对涉及编制调整、人员划转、资产移交、机构挂牌、工作接管等具体任务进行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制定时间表,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县上“学讲话、聚合力、破难题、抓落实”百日集中攻坚行动进行督察考核,确保2016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工作任务。(灵台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