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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亭县“三项举措”扎实推进城市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9-22 】 【选择字号:

    为切实规范城市街道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城市社区依法开展居民自治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华亭县紧扣“社区党建全覆盖、组织架构扁平化、管理服务网格化”的工作要求,及时进行安排部署,开展调研摸底,上会讨论审定改革方案,积极创新理顺城市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各项工作进展顺利,预计10月底完成改革任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优化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城市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实施以来,华亭县高度重视,县编办积极牵头衔接,汇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成立了城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城市社区建设管理重大决策部署,研究解决城市社区建设重大问题。涉改单位东华街道办事处积极响应,民政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县编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议审定了《改革方案》。本次改革将设立城市社区党工委和管理委员会,对社区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负总责,编制核定参照一类乡镇配编标准。同时,建立县政府—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社区三级管理服务模式,华亭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所辖东大街、西大街、北大街、文化街、莲花湖、梅苑、华矿、西郊、惠民社区均成立社区服务中心,按相关规定核定了编制和领导职数。
    二是依托信息技术,创新社区管理服务模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依托三维数字社会服务管理平台,积极推行网格化管理。在街道社区改革初期,各乡镇农转非居民暂时由各乡镇管理,在城市社区改革成熟稳定后,将县城城区居民逐步过度到城市社区管理服务范畴,实现县城城区管理地域全覆盖和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驻区单位共驻共建机制和社区工作议事机制,定期研究资源共享、社区共建有关事项。健全完善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机制,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建设文明和谐社区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三是加大支持力度,夯实社区管理工作基础。按照省市有关加强社区建设的文件精神,在经费保障、准入制度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严格落实省财政每年为每个社区补助6万元,市、县两级财政分别按照每年每个社区1万元、2万元的标准落实补助资金。严格实行准入制度,凡属政府有关部门自身承担的行政管理工作不得随意摊派给社区组织,对确需社区组织承担的工作,必须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为社区提供该项工作的经费。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将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纳入新城区开发和老城区改造规划,统筹协调解决。社区办公场所按照不少于4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对已建成但办公面积不足的西大街社区、惠民社区及未建成的莲花湖社区,通过整合、调剂等方式予以解决。(华亭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