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崇信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县政府各部门第七批调整后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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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锦屏街道办事处,新窑、铜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崇有关单位:
按照《崇信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依据《崇信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第七批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崇政发〔2016〕33号),县审改办对调整后保留的155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汇总,形成了县政府各部门现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开。
附件:县政府各部门第七批调整后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崇信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
县政府各部门第七批调整后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