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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县委编办“四个强化”着力构建机构编制管理良好秩序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12-23 】 【选择字号:

 

为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崇信县委编办持续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刚性约束,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大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力度,强力推动突出问题整改落实,着力构建机构编制管理良好秩序

一是以学习宣传为抓手强化底线意识。多次将“一条例两办法一规定”纳入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中心组和县委编委会学习内容,充分利用县门户网站、机构编制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采取原文转载、制作宣传牌、编印《机构编制政策汇编》等形式,加强对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宣传。将《条例》《规定》纳入县委党校干部培训内容,举办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专题培训班,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规”的观念,强化机构编制“底线”意识,形成自觉遵守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良好氛围。

二是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强化日常管理。以开展制度体系建设年行动为契机,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研究制定了《崇信县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崇信县机构编制请示事项报送工作制度》等五项制度,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法定化水平。严格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凡涉及职能调整和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增减的,统一由编办审核后报编委会议研究。严格执行编制使用审核制度,凡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配备领导干部,必须先到县委编办审核编制和领导职数。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及时维护实名制信息库的基本数据,确保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与日常管理台帐相统一,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三是以专项督查为重点强化督促指导。进一步强化编办的监督指导责任,不断深化工作督查,先后会同纪检监察、巡察、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督查小组,对全县部门职能运行及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对新组建、大整合、重要职能划转的部门(单位)“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对下发整改通知书,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将机构编制工作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巡察范围,按照县委第七轮巡察要求,对各党组织机构改革后职能履行情况开展巡察。对全县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集中清理和专项治理,对职责重叠的进行整合调整,对没有实质性运作、没有发挥作用或阶段性工作任务已经完成的予以撤销,对保留的议事协调机构健全完善了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提高了议事效率。

四是以部门联动为保障强化问题整改。认真贯彻落实中编办《关于加强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推进审批联动的意见》,坚持把问题整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重要体现,联合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形成整改合力,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落实。严格按照“发现问题立即入账、整改过程随时记账、整改结束及时销账、验收未过一直留账”的工作机制,对巡视、巡察、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细化分类,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深入分析研究,注重查找单位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对症限期整改,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确保实现问题存量逐步减少、问题增量明显遏制、机构编制管理秩序总体良好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