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委编办“三步走”扎实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清理规范工作
崇信县委编办“三步走”
扎实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清理规范工作
今年以来,崇信县委编办将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清理规范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水平的有力抓手,聚焦事业单位注销过程中的难点问题,不断优化工作思路,狠抓工作落实,推进流程再造,提升服务效能,促进事业单位规范运行。
一是摸清底数,提前谋划。将纳入登记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逐一进行核对,重点掌握其财务状况,并与其举办单位和县财政局进行了核实,厘清历史沿革,制定应注销未注销事业单位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财务未独立核算、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动与其举办单位对接,分别送达了《关于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销登记的函》,及时通知其尽快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加强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对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注销的事业单位,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妥善解决存在的难点和问题,确保清理规范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优化服务,简化流程。该办坚持把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作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有力抓手,积极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办理事业单位申请事项,编印《机构编制业务办理指南》,持续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理指南及工作流程,推行简易注销程序,简化审批要件,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推行阳光服务、热情服务、高效服务,开通服务热线,建立了QQ、微信工作交流群,充分运用远程协助功能,开展全程业务指导服务,从源头协助登记业务办理,确保了“有问必答、有需能办”。压缩办理时限,积极探索“容缺受理”模式,实现便民服务再升级。
三是依法行政,分类实施。根据需清理规范的事业单位不同类型和特点,分类实施,精准施策,需要注销的及时办理注销手续,需要规范的按照要求进行规范。对证书刊登事项变更不及时的10家事业单位督促指导提交了变更申请,换发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对法人证书失效的2家事业单位按要求换发了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对财务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27家事业单位,不再保留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由举办单位出具注销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相关证明文件,给予办理了法人资格注销手续;对因工作需要暂不能注销的且提供了相关依据的事业单位保留了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