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委编办“三聚焦” 扎实做好机构编制信访举报处理工作
崇信县委编办“三聚焦”
扎实做好机构编制信访举报处理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信访举报工作,崇信县委编办全力以赴抓源头、解问题、防风险、保稳定,聚焦信访知识宣传解读,畅通信访工作受理,规范办理程序,确保机构编制信访举报处理规则落地见效,切实推动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
一是聚焦学习领会,做好宣传解读。以中央新颁布实施的《信访工作条例》、中央编办《机构编制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规则》为机构编制信访工作行动指南,分层分类抓好学习贯彻。按照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学用结合的要求,印发了信访规则学习材料,供编委成员、单位干部职工自行学习,编办全体人员以专题培训学习会形式,由主要领导领学,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全面系统领会信访工作精神,熟练掌握“四项原则”“五个不准”等重要知识点,并就信访举报受理办理业务进行交流研讨,进一步提高信访举报件办理能力和水平。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线上”通过机构编制门户网站、微信群等发布《条例》的内容、图解和意义,扩大《条例》的覆盖面和知晓率。“线下”通过在办机关走廊放置宣传展板、深入联点社区开展《条例》宣传解说等方式,积极普及信访知识,引导群众依法信访、理性表达诉求。
二是聚焦职责定位,完善办理流程。把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工作研判、排查梳理、督促催办信访问题、转交件办理等方面作为重点,集中力量抓实抓细。注重从源头上预判机构编制信访事项,重点对事业单位改革、机构编制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等风险点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细致排查信访隐患,及时发现并处理信访舆情事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厘清工作责任,县委编办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工作负总责,分管副主任直接抓,相关职能股室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承担具体工作职责,实行领导包案和专人负责的分级负责制度。严格按照中央编办《机构编制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信访举报受理办理相关工作制度,明晰机构编制信访举报受理办理的原则、程序、权限和纪律等,明确信访举报件受理、办结时限,严格发生越级上访的责任追究办法,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强化协同配合,积极与组织、人社、财政等有关部门沟通,共同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确保真实、客观、准确掌握举报信访件情况,信访件办理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是聚焦投诉渠道,提高工作质效。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充分利用信访举报电话、网络投诉平台、“12310”机构编制举报电话、“12345”政务服务平台,密切关注机构编制部门职责范围内和管理服务过程中出现影响信访稳定的问题,及时解答社会各界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疑惑。主动回应群众呼声,及时接收和阅读群众来信来电,按时做好登记、处理;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倾听群众诉求,属于受理范围的,做好登记并按规定处理,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以真心、真意赢取群众的真情。积极做好信访案件跟踪回访工作,重点了解反映问题是否解决、信访人对调查结果是否满意等,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处理不及时造成的信访稳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