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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委编办“1+N”工作法“三聚力”推进镇街一支队伍管执法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9-16 】 【选择字号: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委编办“1+N”工作法

“三聚力”推进镇街一支队伍管执法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委编办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聚焦增强基层服务能力和治理效能,进一步向乡镇扩权赋能,搭好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主体框架,为构建权责一致、反应迅速、协同高效、执行有力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1本指导目录+N项行政权力,赋予基层治理硬能力

  一是按照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属地事项责任清单三单合一的原则,编制印发《内江市东兴区镇级(街道)权责清单指导目录(2021年本)》,明确了镇级行政权力事项116项,公共服务事项34项(街道47项),属地管理责任事项109项。二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省、市指导目录,围绕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卫生健康等民生方面初步梳理出7项可委托和48条拟赋予乡镇(街道)的行政权力事项,进一步厘清区、镇(街道)两级权责边界,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三是配套出台《内江市东兴区镇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内江市东兴区镇(街道)工作职责准入制度》,加强镇(街道)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明确工作原则,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清单制度体系。

  二、1个执法机构+N支执法队伍,增强综合执法凝聚力

  一是17个镇(街道)统一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作为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的骨梁骨架,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综合执法、卫生健康、自然资源六大职能部门均在基层设置派出执法队伍,作为镇级的延伸执法,由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区级各部门在辖区内的延伸执法,进一步促进执法力量的整合。二是制定了《内江市东兴区镇(街道)对区级部门派驻(出)机构统筹协调管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内江市东兴区落实赋予镇(街道)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建议权、规划参与权的实施方案》,充分赋予镇(街道)党(工)委对部门派驻(出)机构的统筹协调、人事考核等权利。三是指导镇(街道)完善《定员定岗定责方案》,细化分解镇(街道)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及派驻机构工作职责,明确AB岗位设置,确保业务岗位人员相对稳定。

  三、1个镇(街道)+N个职能部门,提升镇街综合协调力

  一是将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部门延伸在镇(街道)的执法人员花名册抄送镇(街道),由基层统一管理。二是制定了《乡镇机构职责与市区机构对应关系表》、《街道机构职责与市区机构对应关系表》,厘清了机构职责对应关系,明晰了镇(街道)机构“一对多”“多对一”工作机制,逐步理顺镇(街道)与区级部门的工作对接、请示汇报和沟通衔接关系。三是制定了《内江市东兴区“镇(街道)呼区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工作机制,通过有效整合资源,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实现区镇(街道)之间信息反馈共享、案件移送协调配合,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