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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县委编办“三到位”做好安全生产机构编制保障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12-21 】 【选择字号:

崇信县委编办“三到位”

做好安全生产机构编制保障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县委编办立足实际积极作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安全生产责任要求上来,全力做好安全生产机构编制保障工作。

一是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定印发了《关于调整崇信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撤销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整合了相关职责,组建了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县应急管理局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以县应急管理局名义统一执法,贯彻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应急管理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同时,增设执法保障股、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3个内设机构,切实强化安全执法监管工作。

二是配强领导力量和工作队伍,确保人员配备到位。在全编制资源紧的情况下,通过积极统筹协调,最大限度的调剂和保障应急领域的编制和领导职数应急执法体制改革时,为应急管理局核增事业编制8县应急保障中心事业编制6名、县应急管理局专职执法队副队长领导职数1名、县应急保障中心副主任领导职数1名,充分保障安全监管工作方面的编制需求及领导力量为全县安全工作保驾护航。

三是厘清职责边界和配合机制,确保作用发挥到位。深入调查研究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职责交叉、重叠等问题,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边界,明确监管责任、职责分工,确保安全生产监管职能“不交叉、不留白”。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县安委会和安委办的职能定位、工作规则和职责分工协调办法,完善统筹协调机制,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建立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