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委编办运用“三种思维”厘清政府部门职责边界
崇信县委编办运用“三种思维”
厘清政府部门职责边界
厘清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是实施部门职能优化流程再造、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措施。今年以来,崇信县委编办聚焦主业,突出重点,创新思路,运用“三种思维”,精准发力,理顺职责分工,厘清部门职责边界,调整优化并编制部门职责边界清单,有力推进了政府部门职责履行依法依规、科学规范、协同高效。
(一)运用法治思维,实现“权责法定”。牢固树立“一盘棋”工作思路,创新方式打通职责边界清单的编制、调整、实用,明确了职责归属,部门履职有疑可解、有争可依,职能运行更加高效。清单编制过程中,重点做好 “四个比对”:一是比对法律法规,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审核部门法定权限,列明职责分工依据,确保有法可依;二是比对权责清单,坚持“依单履职”“照单办事”,审核部门权责事项,重点厘清审批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综合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确保监管无缝衔接;三是比对部门“三定”规定,审核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职责,凡是“三定”规定有明确规定的,按照“应列尽列”原则,纳入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四是比对政策要求,审核部门上下对口工作任务,纵向上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三定”规定及职责边界争取基本对应,确保上下一致、政令畅通。先后分两批编制印发《崇信县县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明确了47个部门单位110项重点事项的职责分工和权限边界,内容涉及经济运行、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公共卫生管理、环境保护与生态治理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部门的职责分工和权限边界,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规范政府依法行使权力,强化部门责任,为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建设法治政府,实现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奠定坚实基础。
(二)运用系统思维,实现“权责一致”。一是发挥主导作用,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崇信县县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动态管理制度》,紧跟社会发展和新业态、新任务趋势,坚持以发展的眼光开展职责认定,建立职责交叉问题常态化协调解决机制。对新发生的职责争议事项,按照部门协商、编办协调的程序,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一事一议”调整认定,确保工作运行常态规范、精准高效。二是发挥牵头作用,组织部门协商会商。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城市管理等涉及民生方面热点难点问题,该办积极主动作为、强化责任担当,会同县政府办、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局、县司法局、县城市执法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城市社区等相关部门(单位),召开公众诉求职责研判会商会议,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部门“三定”规定对部门争议事项进行研判会商、逐一界定,明确职责分工,按照“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对认定事项进行办理,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的,按程序依法依规严肃问责。三是发挥统筹作用,理顺权责关系。针对生活噪声种类繁多复杂,监管职责模糊不清,该办紧跟《噪声污染防治法》的颁布实施,召开2次机构编制协调会,对广场舞健身操噪音、KTV棋牌室噪音、商业门店高音喇叭、机动车高音喇叭、小区生活噪音等职责边界问题全程梳理,按照“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进一步优化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查找依据,科学分析认定, 厘清生活噪声污染防治职责,避免出现政出多门、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等现象。
(三)运用互联网思维,实现“权责清晰”。针对部门履职不畅、衔接不到位等问题。按照传统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工作方法,无法达到全面、精准解决问题的成效。该办从行政管理运行和实际工作运转的角度入手,对职责不清的事项按照全流程周期梳理,在关键环节中查找问题症结,明晰职责边界,实现职能流程“再造”,推动部门权责清晰、规范履职。针对全县停车场管理职责,分别梳理了停车场规划、审批、建设、使用、维修养护等全周期流程,将规划、审批、建设、使用、监管、以及维修养护过程中各环节的责任部门进行比对、分析,划分界定了停车场管理的职责边界分工。针对宅基地管理工作职责,绘制了宅基地审批、建设、征迁和收回等关键环节流程图,梳理各个节点部门、乡镇的职责任务,据此补充完善了宅基地管理的职责边界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