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三促”进行时】崇信县委编办“四措并举”积极消化结构性超编人员
结构性超编人员
为深入推进“三抓三促”行动,全力促进能力提升、工作落实、事业发展,赋能助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崇信县委编办针对机构改革后,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存在人员结构性超编的实际,在深入调研分析的基础上,采取四项措施并举,强力消化超编人员,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理顺了人员关系,规范了编制管理,提高了编制使用效益。
一是严格控制进人“入口”。对超编单位“只出不进”,一律不受理用编申请,促使人员总数逐步回归到编制之内;满编单位“先出后进”,不得突破现有编制数额;空编单位“按需进人”,适当留有余地。通过严把入口,确保不论是公开招录(聘)、军转安置还是人员调整调动、干部任命,都控制在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
二是科学畅通人员“出口”。鼓励超编单位人员向空编单位流动,鼓励缺人较多的单位,在招录(聘)人员时优先从超编单位的超编人员中选调;鼓励县直单位人员到空编较多的乡镇任职,积极消化超编人员。鼓励各单位在本系统内通过调剂经费形式相同的编制,消化超编人员。
三是创新挖潜增加“活口”。针对编制总量相对不足和严控严管成为常态的严峻形势,积极立足自身实际解决问题,在“管住”的基础上探索“管活用好”的有效方法,在行政、事业编制总量内,通过加大统筹调配力度,打破“部门所有”壁垒,使编制在总量内实现合理流动。将职能弱化单位的编制、职责划转单位的编制、工作任务不饱和单位的编制、现有人员满足工作需求的情况下空编较多单位的编制收回,将收回的编制适当调整到超编单位的方式,逐步消化超编人员。
四是部门协同严把“关口”。建立由县委编委牵头,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参与的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用编前置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实名制业务网上办理流程,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监管的闭环。联合县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开展机构编制和人员实名制系统核查工作,清理应下编而未及时下编人员,对已经调离、到龄退休、辞职、开除、已故等应下编但未下编的人员,提醒督促主管部门,及时办理下编出编手续。
该办通过四措并举,靶向发力,强力推进,目前,该县结构性超编已消化75%,取得明显成效。剩余25%的结构性超编消化任务将按照整改方案,按期予以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