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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南区委编办“四个突出” 全面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工作水平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03-24 】 【选择字号:

青岛市市南区委编办“四个突出” 全面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工作水平

    

为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推动机构编制法治化进程,青岛市市南区委编办紧密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持续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服务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助力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样板区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是突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普法工作的要求,结合编办工作实际,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细化工作步骤,提出具体要求,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抓好落实。

二是突出法治学习,提高法治素养。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相关会议,集中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规则》《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强化法治教育,不断提升法治思维。把学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带头落实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公务员网上学法考试,切实增强对政策法规的学习理解,提高灵活运用的能力。

三是突出法治宣传,营造普法氛围。紧密结合法治建设工作实际,学习贯彻《山东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试行)》《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机构编制工作人员集体学、相关政策法规配套学”,大力宣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纳入培训计划,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四是突出有机融合,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政策规定,对有关部门要求增设机构和增加人员编制的请示事项,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从严管理,积极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