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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丹东市持续优化权责清单构建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制度体系

【来源:辽宁省丹东市编办 | 发布日期:2023-04-22 】 【选择字号:

 辽宁省丹东市持续优化权责清单构建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制度体系

 

  辽宁省丹东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相关要求,持续优化权责清单,构建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制度体系。

一、推动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照《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确保省市县三级同一权力事项在事项名称、权力类型和实施依据等要素方面与政务服务事项保持统一。加强权责清单管理,严格执行编制、调整、公开、实施等环节工作程序。根据行政职权事项增加、取消、下放、变更以及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权责事项,加强动态管理。

二、推动权责清单发挥基础性制度效用。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权责一致、便民高效、公开透明”原则,组织市县两级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动态调整、运行实施等工作,梳理调整权责事项1万余项次,推动权责清单与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衔接。在对现有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通过政府网站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全面呈现政府部门行使的行政权力、遵循的法定程序、承担的法定责任,厘清审批、监管、执法等职责边界,推动政府部门依法行政。

三、推动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向基层延伸。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进行梳理,明确乡镇(街道)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统筹考虑乡镇(街道)履职能力,制定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指导目录,梳理细化行政权力事项107项。指导县(市)区加强权责清单制度建设,以“一乡一单”+“一街一单”方式,进一步厘清县乡权责边界。建立县级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机构编制、人社、财政、司法、营商等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对乡镇(街道)职责准入事项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审核,确保向基层下放事项“接得住、管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