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委编办“四抓措施”掀起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新热潮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印发以来,崇信县委编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性,深刻领会《条例》对于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的重大意义,全面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一是层层带动抓学习。《条例》发布以后,崇信县委编办迅速行动,将《条例》作为一项重要议题,列入县委常委会议、县委编委会议、县委党校的培训学习计划。把《条例》纳入党支部集体学习、党员干部个人自学以及“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作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的重要议程,组织全体人员原原本本学、逐条逐项学、联系实际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内涵要义,做到学有所获、学以致用,真正把《条例》作为指导工作、谋划工作、解决问题的行动指南。
二是创新载体抓宣传。充分利用崇信县机构编制信息网和QQ、微信工作交流群等平台,对《条例》全文及其相关专家解读进行转载,并围绕中央编办负责人就印发《条例》答记者问和《条例》解读等内容推送相关学习信息、宣传报道。向全县各单位印发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各部门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准确掌握《条例》丰富内涵,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精读细研、内化于心,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
三是围绕中心抓贯彻。坚持把贯彻落实作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法定化的重要抓手,严格按照《条例》明确的原则、程序、规定,抓好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真正往实处做、往具体处做、往精准处做。坚持好党管机构编制、优化协同高效、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县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加强党政机构职能统筹;督促各部门正确履行“三定”规定,加快推进党政机构改革后半程的“化学反应”步伐,持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着力提高基层履职能力和持续战斗力,高质量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四要严肃纪律抓督查。严格落实《条例》规定,主动加强与组织、纪检监察、人社、财政和审计等部门联动,把《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与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内容中去,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加强督促落实,及时发现并纠正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真正使《条例》成为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