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采取“四项措施”全面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
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崇信县委编办高度重视,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主动担当作为,严把政策规定,专题研究部署,采取四项措施全面完成了全县5家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其中转企2家、撤销3家,涉及改革人员25人,9月底前完成了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目标任务。
一是注重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夯基础。坚持“应纳尽纳、应改尽改”的原则,对全县所有事业单位进行了全面摸底,共摸排确定5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了改革范围。结合摸底情况,组织工作力量,深入涉改单位实地调研,全面掌握了涉改单位的人员编制、债权债务、经营状况、参保情况、人员就业意愿等情况,调阅了涉及人员的人事档案,对年龄、特长、工作经历、就业意愿等基本情况做了重点掌握。针对调研情况,建立了相关工作台账,切实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为实施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提升站位抓部署。县委重新调整了县事改领导小组,指导成立了综合组、人员安置等若干专题组,组织召开了全县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推进会,对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改革任务和时限要求,为推进改革指明了方向。在深入调研、多方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内容翔实、操作性强的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事改领导小组领导作了专题汇报,研究制定了《崇信县2020年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方案》《崇信县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安置方案》《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行事历》和《社会稳定性风险研判分析报告》《信访预防处置工作预案》等配套文件,确保了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三是强化密切配合,靠实责任促落实。各涉改单位主管部门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经营类事业单位实际和客观条件,认真研究制定了具体的改革方案,并经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审核及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9月下旬及时提交县事改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后以事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批复。组织、编制、财政、人社、自然资源、国资、机关事务中心等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分工,密切协作配合,主动担当尽责,对改革涉及的党组织关系接转、人员分流安置、国有资产处理、社会保险接续等进行政策把关,统筹研究解决基础性和衔接性问题,按期全面完成了清产核资、财务审计、机构撤销、人员转隶、编制核销、资产档案移交、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等各项改革任务。
四是严明改革纪律,做细做实保稳定。坚持把执纪监督贯穿改革全过程,严格执行有关政治、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纪律,改革期间,县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对改革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杜绝了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始终把做深做细做通涉改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放在第一位,坚持依法、依规、依政策、依程序实施改革,充分保障涉改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涉改人员的合法权益。通过政策宣传解释,妥善解决涉改人员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积极性,确保了改革大局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