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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县委编办“四个强化”打造法治编办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6-30 】 【选择字号:

 
崇信县委编办“四个强化”打造法治编办

 


今年以来,崇信县委编办以开展“制度体系建设年”为契机,采取有力措施,做到“四个强化”,着力打造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机关,全力打造新时代“法治编办”。

一是强化自身建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丰富拓展学习内容,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等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和规章制度融入学习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政策理论水平高、专业性强的机构编制队伍

二是强化编制管理。修订完善县委编委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形成了《制度汇编》。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三个一”审批、编制使用核准入编备案等制度,杜绝擅自增设机构、提高机构规格及其他违规问题。坚持机构编制台账资料及实名制数据的动态、即时、高效管理,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逐单位、逐人逐项进行核对完善,确保实名制数据完整、准确全面推广使用电子编制证,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规范编制使用核准,进一步提升了机构编制电子化、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三是强化法治环节。“一条例两办法一规定”为准则,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制”的理念,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将《条例》精神贯穿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使其成为各部门各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施工图”和“说明书”。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机构调整,规范办理出入编手续。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规范性文件依照逐级审议、逐级审查、签发备案、汇编归档等相关程序进行议事真正做到一个环节不少、一个签字不少、一份文件不少。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坚持依法评估整改,结合全县“三位一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客观判断部门单位)履职情况,作为督查评估的重要内容。结合中央巡视问题反馈情况,制定了《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部门和人员。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对涉改部门(单位)进行了实地督查评估了解部门单位“三定”规定等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整改存在问题,切实维护“三定”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机构编制刚性约束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