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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县委编办健全机构编制协同联动机制严防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2-28 】 【选择字号:

崇信县委编办健全机构编制协同联动机制

严防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近年来,崇信县委编办切实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严格执行由机构编制部门为主导,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协作共享、互利共赢、相互制约的机构编制协同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一是规范用编进人审批程序。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审批程序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用编进人程序和人员交流调配工作流程,确保人员调配、公务员和事业干部招录、工资核定等按程序办理;组织部门任命干部时先出具领导职数空缺意见,确保领导配备在核定批准的机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进行;机构编制部门在审批机构设置、编制增减、领导职数配备等问题时,都要先征求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意见建议,从源头上杜绝了违规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发生

二是严格执行前置审批制度。从严执行“一表一卡两单”制度坚持“编制审批在前”“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在编制限额内按需进人”原则,坚决做到先核编制再调人员先核职数再配干部先核编制再核工资真正实现了机构编制管理“关口”前置有效防止了财政供养人员无序增长

三是实行工资基金联审机制。对超编进入人员,机构编制部门不予办理编制使用手续,人社部门不予办理人员调动和工资审批手续,财政部门不予核拨人员经费和统发工资,实现了“机构编制部门核编、人社部门核资、财政部门拨款”的管理模式,形成上下联动、步调一致、规范有序的精细化管理格局,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强化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注重加强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数据共享,定期开展人员信息核对,确保各类数据真实、准确、一致科学合理利用实名制系统人员管理数据查询功能对全人员年龄层次、学历占比、岗位结构及预计退休人员变化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把分析数据作为机构编制管理“晴雨表”随时向编委领导和编委成员单位提供分析结果,为实施科学决策提供准确翔实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