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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编办职能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7-05 】 【选择字号:

县委编办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全县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各部门的职能配置、调整、划分,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

(三)负责管理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四)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比例及经费管理形式的设置和调整等事项。

(五)负责开展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措施。

(六)负责县直财政拨款单位人员的工资审核工作。

(七)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政策规定;负责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八)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办理工作。

(九)监督检查县、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负责“12310”投诉举报电话的日常管理,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案件。

(十)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数据管理及系统维护;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十一)负责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中文域名注册、网站审核挂标等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设置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审核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委编办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