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严把“三关”规范编制使用程序
崇信县严把“三关”规范编制使用程序
崇信县机构编制部门严把编制使用“申请、审批、办理”三个关口,进一步规范编制使用程序。
一是严把编制使用申请关。当机关事业单位出现空编,确需补充工作人员时,由用人单位填写《崇信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持《机构编制管理证》到县编办办理编制使用核准手续。
二是严把编制使用审批关。县编办认真审核用人单位提出编制使用申请,报经县编委审批。符合用编要求的,由县编办向编制使用单位开具《崇信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单》后,编制使用单位才能到组织、人社部门申请考录(聘用)、调入人员。
三是严把入编手续办理关。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县编办开具的《崇信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单》确定人员。人员正式确定后,用人单位凭组织、人社部门开具的人员调配等函件到县编办办理《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审批卡》后,到组织、人社部门办理人员准入手续,办理工资审批、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等手续,到财政部门申请经费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