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编办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三个确保”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崇信县编办健全部门联动机制
“三个确保”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近日,崇信县编办联合纪检、组织、监察、人社、财政等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工作规则和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部门间协调配合约束机制,确保机构编制运行科学性、纪律严肃性和信息准确性,不断提高了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水平。
一是确保机构编制运行科学性。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县编办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先后制订出台了《编委会工作规则》、《机构编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了编委会职责任务和办事程序等,规范了公务员录用、军转干部安置、事业单位补充人员、高层次人才引进、人员调整等工作流程,提高了机构编制工作的科学性。
二是确保机构编制纪律严肃性。为严控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制定出台《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案件移送制度》和《机构编制信息沟通制度》,开通了“12310”举报电话,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合执法,强化对部门“三定”执行情况、履职情况专项检查,全面推行主管部门负责制,逐步形成了相互衔接、运转高效的部门履职监管工作格局。
三是确保机构编制信息准确性。在将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信息全部纳入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的基础上,县编办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联合印发了《机构、人员编制信息定期核对备案制度》,每年1月份对全县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核对。财政部门根据核实后数据安排当年相关经费预算、核拨经费。杜绝了“吃空饷”现象的发生,节约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行政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