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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县编办采取“一二三”工作法助推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发展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10-25 】 【选择字号:

县编办采取“一二三”工作法助推

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发展

 

近年来,县编办紧紧围绕构建改革、管理、法制化建设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以实施“一个工程”,坚持“两个原则”,实现“三个转变”为抓手,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助推了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发展。

实施“一个工程”,即实施“机构编制规范化建设工程”。着重规范制度管理、规范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办事流程、规范基础管理,加快了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进程。

坚持“两个原则”,即坚持“服务大局”原则和“动态管理”原则。坚持在服务经济发展上找定位,在保障民计民生事业上看作用,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应急管理体制改革、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全县实施“四大战略”、开发“四大产业”、建设“四个功能区”提供了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积极探索机构编制动态管理运行机制,建立了《事业单位编制动态管理办法》,在编制限额内,通过动态调整,将有限的编制资源向特色产业发展等重点行业倾斜,发挥编制资源的最大使用效益。

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实现从重审批向重管理转变。机构编制审批权限调整后,坚持“管严管细管活”原则,认真履行对职能、机构和编制的管理职责,实现了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二是实现从单打独斗向部门联动转变,认真贯彻落实《平凉市机构编制管理协调配合约束机制运行办法》,制定了《机构编制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机构编制管理信息沟通制度》、《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案件移送制度》等,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组织、监察、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的职责,不断完善了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切实增强了工作合力。三是实现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制定印发了《关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了《编制使用审批卡》制度,规范了编制使用程序,实现了编制管理关口“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