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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县编办“三严格”实现编制使用效益最大化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10-10 】 【选择字号:

崇信县编办“三严格”实现编制使用效益最大化

今年以来,崇信县编办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职能作用,落实“三严格”措施,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规范运行和编制使用效益最大化。

一是严格审批,把好总量关口。县编办按照控编减编工作方案,严格机构编制审批程序,优化工作流程,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动态调剂,结构化管理,将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向民生工程和重点领域倾斜,确保机构编制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

二是严格对接,强化统筹协调。县编办要求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每月定期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沟通衔接,落实“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达到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组织人事管理协作有效、相互监督、共同促进的目的。

三是严格审查,落实用编制度。机关事业单位除领导任职外,其他人员均须在有空编且符合单位编制结构的前提下,以正式文件向机构编制部门提交用编申请,由编办审核后办理《编制申请使用单》,作为用人单位人员流动录用、工资审核、社会保障、经费核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