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编办扎实做好公安交警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崇信县编办扎实做好公安交警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崇信县编办深入领会精神、明确工作任务、严明工作纪律,扎实做好公安交警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一、领会精神早安排。省、市公安交警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及《崇信县公安交警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下发后,崇信县编办严把“时限”要求,一方面积极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另一方面加强调研,制定印发了《崇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公安交警管理体制改革涉及机构编制有关事宜的通知》,对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二、明确任务抓落实。一是合理界定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的管理责任。二是按照省市要求,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直管调整为县公安局的内设机构,内下设县车管所、城区交警中队和新窑交警中队3个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保持不变。三是将省、市下放的人员编制全部划转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确保基层队伍稳定。
三、严明纪律促改革。严格执行有关机构编制纪律,加强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切实做好机构、编制的接收、划转工作,确保交警队伍稳定,工作连续,各项工作运转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