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编办“三注重三确保”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水平
崇信县编办“三注重三确保”
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水平
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以来,县编办坚持“三注重三确保”,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水平。
一是注重数据更新,确保工作的时效性。实行动态管理制度,人员变动后,需在15日内持机构编制管理证办理出入编手续,及时报送新入编人员的实名制信息表,审核后及时更新实名制信息系统,确保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时效性。
二是注重信息核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实行机构编制信息核对制度,坚持随时更新与定期核对相结合的原则,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及时核对编制、实有人员、经费形式等信息,确保实名制信息准确、真实。
三是注重部门联审,确保程序的规范性。推行部门联审机制,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由编办审核机构编制信息、组织审核党员信息、人社审核人员信息、财政审核经费形式,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审批程序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