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编办全面开展实名制信息核查工作
崇信县编办全面开展实名制信息核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实现机构设置、编制核定与人员管理的准确性、真实性,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县编办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开展实名制信息核查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严把审核。严格按照平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抓紧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的通知》(平机编办发〔2015〕57号)要求,强化责任意识,确定专人负责,本着“审核确认方可进入系统”的原则,在基本数据录入和人员数据导入时,对机构编制和人员基本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已录入机构编制信息内容全面、真实、准确,人员信息不错、不漏、不缺。
二是坚持原则,开门搞核查。县编办安排两周时间要求各乡镇(园区)、县直各单位对本单位实名制系统中的机构、编制、人员等现有信息,进行全面核对,对误报、漏报的信息与本人、人社、财政等部门核对后提交县编办审核修改,截至目前已修改信息135条,上传人员照片52张。
三是注重联络,畅通信息渠道。县编办建立了联络员制度,要求各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实名制信息数据采集、申报、更新等工作,并公开联络电话、建立QQ群交流群、机构编制网等平台,确保实名制信息联络渠道的畅通。
四是严格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县编办将实名制系统管理工作与常规工作相结合,做到实名制系统信息“及时调整、实时监控”,力争达到“两个统一”,即机构编制信息与审批文件相统一;实有人员信息与机构编制管理证实有人员、单位工资统发表相统一,“四个清”,即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