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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县编办“四项措施”消化结构性超编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3-15 】 【选择字号:

根据2016年年报数据中反馈的结构性超编问题,崇信县编办高度重视,及时采取“四项措施”抓源头,下硬手消化结构性超编问题。

一是认真核查,建立超缺编台账。认真对照“三定”方案,查阅文件,核对机构编制管理证和在岗人员花名册,摸清全县机构编制超缺编底数,准确建立超缺编台账。

二是及时更新,强化动态管理。坚持“一变动,一调整”的原则,及时对机构编制超缺编台账进行更新维护,使台账数据体现实际变化,为实现动态管理提供准确依据。

三是严格审核,防止超编进人。严格按照 “只减不增”的要求,坚持“空编按需进人、满编先出后进、超编只出不进”原则,落实“一证一表一单一卡”制,规范编制使用程序,充分发挥“总闸门”的管控作用,杜绝超编进人。

四是余缺调剂,消化结构性超编。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进行编制调剂,将职能弱化单位的空余编制交由编委统一管理。根据超空编单位需求,制定调配计划,通过调配人员或调剂编制的方式,逐步解决结构性超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