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三减三优”充分发挥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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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县委编办结合本次党政机构改革各项要求,从减机构、减编制、减环节等措施入手,优化机构设置、编制配置,办事流程,加强机构编制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
一是减少机构优化设置。坚持“以上补下、以余补缺”,重点用于党委、政府重大任务的保障,满足了应急管理、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等重点领域改革需要。同时,针对“小、散、弱”的事业单位,通过“撤、并、转”的方式,对全县事业单位进行优化整合,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能力和属性。通过党政机构改革,全县共减少行政机构4个、事业单位5个,进一步优化了机构编制资源。
二是减少编制优化配置。坚持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打破编制“终身制”,围绕全县发展大局统筹做好调编控编的大文章,研究制定了“空编集中统一管理、工勤空编收回核销、整合组建部门按比例核减编制”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既有效保障了部门单位配编要求,又极大增强了编制部门的调控能力和调控权威。坚持有保有压、有增有减,调剂编制224名,加大了对应急管理、扶贫开发、医疗保障等重点领域和民生领域的编制保障,实现了编制使用效益最大化。
三是减少环节优化流程。坚持将机构改革与“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以机构改革加快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通过建立新的工作体制机制,切实解决部门间衔接不畅等审批服务方面的“中梗阻”问题,协同推进审批服务更加高效便民。认真审核部门“三定”,优化职能配置,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有效避免了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推诿扯皮;对确需多个部门负责的,分清谁主办、谁配合,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边界,提高了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