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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县三项举措积极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评估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5-09 】 【选择字号:

为进一步推动机构编制资源的高效配置和管理创新,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崇信县采取三项措施积极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评估工作。

一是完善机制,确保评估规范有序。制定印发了《崇信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评估制度》,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总体执行情况、职能配置和职责履行情况、机构设置情况、人员编制核定和配备情况、内部工作流程和运行机制情况、外部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等其他内容进行评估。

二是严格程序,扎实开展评估工作。采取评估对象自评与评估组实地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首先由评估对象按照评估通知要求进行自评,并提前5天将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报评估组,评估组通过查阅资料、组织座谈、个别访谈、问卷调查、实地走访、民主测评等方法,将部门自评、部门分管领导点评、部门工作人员测评、专家点评等有机结合,进行深入分析、论证,形成评估报告。

三是注重实效,强化措施促进整改。该县把评估结果运用作为评估工作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环节来抓,对评估中查找出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评估检查结束后,县编办向每个评估部门进行书面反馈意见,对部门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并要求被评估检查部门认真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加以整改和改进,对逾期不执行整改建议或整改不到位的,机构编制部门暂停审批其机构编制事宜,直至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