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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县“三个到位”构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6-21 】 【选择字号:

崇信县结合机构改革,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明确三个方面保障到位,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构建起县、乡、村全覆盖的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员、专业规范”的服务保障体系。

一是机构组建到位。县级建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乡镇(城市社区)、村(社区)分别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站,形成三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其中,县上组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的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乡镇(城市社区)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站,在乡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挂牌;村(社区)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站,设立服务窗口,与村(社区、居委会)合署办公,统筹利用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资源开展服务工作。

二是人员保障到位。结合全县退役军人数量、事业编制数量等实际情况,通过“调剂使用事业编制、指定专人负责、购买服务”等多种途径配备人员。其中,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所需编制在全县事业编制总量内统筹调剂解决;乡镇(城市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由各乡镇担任党委委员的副乡(镇)长(主任)兼任站长,并确定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服务工作;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所需人员在村(社区)“两委”中指定专人负责,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保障,确保人员配备到位。

三是职责明确到位。围绕“就业创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解困、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五项职能,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通知,细化明确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职能职责,落实落细工作责任,为退役军人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