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优化整合工作
上海市普陀区持续加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力度,全面优化编制资源布局结构,加快完成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制定全覆盖。
一、统筹谋划,推进事业单位优化整合
一是系统谋划,统筹调配。面对高质量发展对机构编制提出的更高要求,在坚持不突破统筹后编制总量的前提下,加强系统谋划,突出统筹调配,做到有减有增、动态调整、保障重点、服务发展。全区所有“小散弱”事业单位全部进行“撤并转”,推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从“重规模数量”向“重质量效能”转变,积极探索事业单位优化整合的新路径、新模式,实现编制资源效益最大化。
二是充分调研,全面评估。区委编办将“被动调研”转变为“主动排摸”,主动走出“家门”,先“调研”后“发言”,运用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全面调研和掌握事业单位管理机制、职能履行、业务运行、人员岗位等情况,对其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进行全面评估,全面了解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对机构职能配置、职责履行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等方面的现实需求,协调解决优化整合中的突出问题。
三是厘清职责,调整优化。按照“一系统一方案”对相关事业单位进行整体重塑,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和职能配置,厘清职责边界。以机构编制事项调整为契机,积极推动业务、职能深度融合,加快形成权责分明、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的履职机制。调整后,除学校、医院、街镇、参公外,区属事业单位机构数共精简58%。
二、创新管理,推动事业单位提质增效
一是“供给侧”做好瘦身。强化事业单位精细化管理,通过科学评估测算,打破系统、部门间的界限和壁垒,实行事业编制资源跨部门统筹调剂,做好“瘦身”,腾出编制空间。尤其是对主要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进行压缩整合、综合设置。通过职能转变、体制创新、流程再造、技术升级、网格化治理等,坚持向管理要编制、向信息要编制、向技术要编制,最大限度提高编制使用效益。
二是“需求侧”做好健身。紧扣重大发展战略、民生保障和基层一线等切实需要,挖掘编制资源潜力,保重点、补短板,做好“健身”,扩大有效供给和优质供给,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职能和力量。如综合考虑各街镇职责任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重点工作等因素,通过统筹调剂、减上补下等措施,向10个街镇下沉事业编制,并对其实行总量管理、动态调整的机构编制管理模式,有效提升了基层工作力量配置水平。
三是“蓄水池”灵活保障。优化整合过程中,在不突破区级编制总量的前提下,将撤销整合单位收回的编制,试点区级事业编制“蓄水池”周转管理,主要用于区域重点任务工作需要、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的编制保障、街镇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专项用编等。实行动态调整和定期回收机制,始终保持“一池活水”,实现编制存量集约化科学管理,有效解决“空编不用”“无编可用”的矛盾,切实提高编制使用效益。
三、主动服务,做好配套工作制度保障
一是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实现全覆盖。在出台《关于制定普陀区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意见(试行)》的基础上,有序完成事业单位(除医院、学校外)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制订工作,以规范性文件明确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确保事业单位职责法定、依法履职。逐项厘清事业单位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明确事业单位不得承担行政职能,不得偏离公益目标。研究制定规范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设置的有关标准,科学确定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设置。
二是登记管理实现全流程服务。分批开展事业单位设立、变更和注销的登记管理业务培训,对《上海市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进行授课解读。重新梳理各项登记业务相应的服务指南和办事流程,进一步优化服务过程。通过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等措施,全面提升登记管理工作服务水平。
三是配套工作做到无缝衔接。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机管等部门协调配合,梳理优化整合后涉及的各项工作流程,完善配套政策口径,确保工作有序衔接。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对干部任命、岗位设置方案调整、财政预算调整、资产处置等工作进行跟踪指导,防止出现“空转”和“打滑”。对因整合而造成岗位调整的人员,实行“一对一”引导,讲清政策界限,做细思想工作,争取认同支持,多方面多渠道落实工作岗位,确保优化整合后续工作稳妥推进。